尊敬的客戶: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于2018年11月23日發(fā)布了修訂后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辦法于2018年11月26日正式實施。本次修訂對結算會員結算擔保金補繳上限做了明確規(guī)定。
結算擔保金制度是國際通行的風險管理措施,是指由結算會員依照交易所規(guī)定繳存的,用于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共同擔保資金。本次修訂后的《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對結算擔保金補繳上限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未違約結算會員需要補繳結算擔保金的,在其結算擔保金使用日(含)之前連續(xù)30個自然日內(含),累計需要補繳的金額不超過其原繳納標準的一倍。
中金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結算擔保金制度是交易所作為中央對手方應對極端市場條件下的風險管理措施,中金所借鑒境外市場成熟經驗,對其設置一定的補繳上限,明確了結算會員的結算擔保金補繳責任。此次規(guī)則修訂符合國際監(jiān)管原則,是中金所完善風險管理制度,適應對外開放要求所采取的積極舉措。下一步,中金所將密切關注《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后的市場運行情況,確保金融期貨市場平穩(wěn)、有序運行。
修訂后的規(guī)則詳見中金所網站。http://www.cffex.com.cn/zgjrqhjysfxkzglbf/